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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房地产市场“四大悬念”引人关注 |
| 日期:2006-12-20 11:57:44 来源: 作者: |
但是,在“利益的调整”和“严厉的问责”之下,这种情况有望在今后的时间内发生转变。 自2007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提高征收标准将带动征地成本增加,有效切断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经济动因,从而直接抑制用地扩张冲动。”财政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另外,新政策还把那些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征收范围,这无疑又给地方政府牢牢套上了“紧箍咒”。 和利益调整齐头并进的是“严厉问责”。一个已经披露的信息是,2007年一季度,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对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尤其是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未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未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的城市,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 政策分析人士认为,从今年9月的国家十部门联合检查各地调控效果,到即将开展的专项督查,表明中央政府问责的“剑锋”已明确指向“政策执行力”。在“齐心协力”地落实楼市调控政策问题上,地方政府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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