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房产政策>>>正文 |
| 什么是抵押贷款(按揭) |
| 日期:2005-1-21 来源: 作者: |
(5)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置业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6)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置业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置业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置业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保管。 (7)开立专门还款帐户 置业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应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帐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帐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银行在确认置业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帐户,作为置业者的购房款。 置业者应注意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由于国家对安排高档住房消费抵押贷款进行限制,一般来说,置业者只有选择获得了银行楼宇按揭支持的房产,才有可能获得按揭贷款。因此,置业者应着重审查: (1)发展商是否取得该房产的合法开发手续和预售、销售批准文件; (2)所选择的房产是否得到银行楼宇按揭承诺,提供按揭的成数、年期和利率; (3)有的项目虽已办理按揭贷款,但能提供按揭的只是所售楼盘中的一部分,因此,置业者还应确认要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能够提供按揭的范围之内。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